本报讯(记者张二红)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涉企执行行为,实现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近期,河津市纪委与市司法局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对市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四部门涉企执法进行了现场执法监督。
现场监督中,四部门执法文明、程序规范,依据检查任务对王家岭煤矿磅房、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永和胜洗煤厂、宏兴洗煤厂、曙光电力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
河津市纪委、市司法局向企业发放了《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涉企执法行为调查问卷》,与企业负责人就经营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宣讲了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相关政策。同时,针对执法部门在执法行为文明、执法程序规范等方面的问题现场进行了纠正,四部门对监督小组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予以认同,并表示对此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不足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