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农田倾倒固体废物 拘留!

  元旦期间,襄汾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民警放弃休息,从严从快查处一起食药环领域内的违法案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为谋取利益,让他人往其租赁的农田内违法倾倒煤矸石、工业废灰等固体废物,覆盖了大量农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20条第2款之规定。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因涉嫌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建设固体废物场所,被襄汾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本报记者狄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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