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井离乡数年,最终还是被执法部门依法带回。1月8日,文水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天津市津南区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逃避执行7年之久的被执行人王某某进行拘留。
王某某是3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共计6.3万余元。由于王某某长期躲避在外,且经常更换住址,执行干警历年来多次赴广州、上海、福建、天津等地查找,均未果。
2023年元旦刚过,一名申请人提供了新的线索:王某某在天津津南某小区居住,且因与他人打架受伤,在天津市津南区法院有刑事自诉案件没有了结。
执行干警分析这条线索非常有价值,便立即行动,连夜奔赴天津。当天下午3时许,被执行人王某某到津南区法院,见到文水县法院执行干警后,明白自己这次再也躲不过去,说道:“我7年没回过老家了,知道总有一天你们会找到我。”执行干警从法、理、情几方面充分释明,要求王某某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王某某态度消极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遂将其押解回文水法院,并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春节将至,许多人带着回家的欣喜踏上了返乡的旅途。但对于王某某来说,他7年来的首次返乡,却是戴着手铐,经历了一次特殊的返乡“旅途”,也为自己不诚信不守法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本报记者李婧 通讯员孙希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