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2018年办理58件,2019年办理40件,2020年办理71件,2021年办理107件,2022年办理75件。
多年来,沁源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院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和沁源森林覆盖率高、矿产资源丰富等本地实际情况,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1件,督促行政机关补植补种油松400余亩,追回生态修复费用300余万元,恢复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200余亩,清理被污染占用的河道80公里,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00余万吨,追偿国有财产损失800余万元,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案值200余万元。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感知度、认同度越来越高。该院公益诉讼工作在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会暨蹲点联片调研汇报交流会上被充分肯定。
聚焦三大领域
护航美好生活
沁源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切身需要,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以公益诉讼办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这六年,该院以最高检“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等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余件。
积极开展“饮用水安全”“母婴室建设”等专项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辖区内小区违规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电动车违规充电现象,牵头召集县应急管理局等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释法说理,推动县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落实落地,做到防患于未“燃”。
立足本地实际
守望大美太岳
沁源矿产资源丰富,是全国重点产煤县,但煤矸石的治理也面临着重大挑战。
这六年,为从根本上解决煤矸石随意倾倒,全县共建成煤矸石库23座,库容量总计4760.43万吨。为解决沁源境内沁河、汾河流域非法采挖、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沁源县检察院与沁源县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印发《“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实现“1+1>2”的共护生态资源叠加效果。
针对本地充气城堡无人监管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办理全省首例“怠于监管充气城堡安全隐患问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沁源县充气城堡等临时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制定出台,为落实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筑起了制度的藩篱。
科技赋能办案
提升诉讼质效
这六年,沁源县检察院一直在向高科技、向大数据要战斗力,在不断摸索、实践中砥砺前行。
“科技+”“大数据+”是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重要方向。公益诉讼工作刚刚全面铺开时,该院就购置了无人机、便携式公益诉讼勘察箱等设备,5名干警取得无人机驾驶资格,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公益诉讼勘验取证业务竞赛活动中,3名干警荣获一等奖。为适应检察办案新需求,2021年8月,公益诉讼检测室建成并投入使用,可以实现对食品、药品、土壤、水质、空气等五大类别、200余种危害物质的快速检测,改变了以往靠被监督机关提供检测数据,工作被动等靠的不利局面,增强办案实效性。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该院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自主研发智慧检务微信小程序、“益+绿色沁源”公益诉讼监督平台,平台依托人工智能算法,对海量数据进行筛查、碰撞、比对,进而发现案件线索。监督平台中的“水资源保护类案监督模型”代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并荣获二等奖。同时,平台建设有公益诉讼数据地图,五年来所有公益诉讼案件均能在数据地图中直观展示,可及时做到跟进监督,真正推动公益受损问题的解决。
凝聚公益合力
实现共赢格局
沁源县检察院始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在环境保护税征收专项活动中,针对行政机关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分歧,涉税信息交流和数据传递过程中不畅通等问题,召集多家行政机关召开环境保护税征收磋商会议,并针对扬尘税联合出台了《沁源县关于做好全县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针对企业连续多年滥用地下水资源,县水利局在检察建议发出后却不完全履职的情形下,沁源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案件审理过程中,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履职,地下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沁源县检察院聘请国土、水利、食药等领域11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能力。同时,与山西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山西众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签订公益诉讼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借助大学、专业机构的专业优势,为公益诉讼案件查办提供技术支撑。
“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积极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走出一条具有沁源特色的公益保护之路。”沁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进军说。
本报记者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