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酒后驾车 大年三十领重罚

  1月21日(农历腊月三十)21时许,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警情指令,城区合欢街三中澡堂附近路段有人涉嫌酒驾。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满嘴酒气的小型轿车驾驶人刘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 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
  据了解,刘某与朋友因钱财纠纷闹得不愉快,当晚喝完酒后,便开车去找朋友理论,二人言语不和,发生口角和争执,结果对方报了警。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

通讯员王文斌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01-30期

  • 第2023-01-20期

  • 第2023-01-19期

  • 第2023-01-18期

  • 第2023-01-17期

  • 第2023-01-16期

  • 第2023-01-13期

  • 第2023-01-12期

  • 第2023-01-11期

  • 第2023-01-10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