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柏某某一家向浮山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表达对检察官的感激之情。
2022年7月,被申请人杨某某驾驶机动车与申请人柏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柏某某右脚骨骨裂,事故认定由杨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柏某某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万元有余,杨某某未曾给予赔偿。因柏某某系未成年人,司法局工作人员建议其监护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如果能诉前调解,能更快速获得赔偿。于是,柏某某监护人向浮山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案件受理后,经走访调查发现柏某某系未成年人,因其家庭贫困,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只能在家养病治疗,不仅可能延误病情,也会影响孩子学业。考虑到柏某某家庭困难,办案检察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同时联合信访部门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主动上门与村干部进行沟通了解,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金送至柏某某一家手中,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济解困”的功能。
同时,承办检察官还积极协调保险公司、交警大队、人大代表等召开听证会,就赔偿事项面对面进行释法说理和调解,柏某某最终成功获得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的赔偿费用。
拿到赔偿款的柏某某父母激动地说:“检察官设身处地为孩子着想,真是太感谢了!”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程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