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版:综合

酒后激愤起争执 暴力袭警陷囹圄

  喝酒是一种情感的释放和宣泄,但喝酒后千万别冲动。近日,两名男子因饮酒后暴力袭警被阳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22年8月27日18时许,被告人路某、王某与其他三个工友在阳城县城滨河西路“苗家大院”饭店吃饭、喝酒。大约21时许,阳城县公安局特警大队民警李某和辅警张某、元某、郭某在该饭店处警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路某、王某因发生口角扭打在一起,辅警张某立即上前劝阻,告知其警察身份后,该二人非但不听劝阻,在辅警张某将双方拉开后,还用手掌撕打张某面部,击打张某胸部,撕拽张某颈部,将张某帽子打落在地,对李某颈部、胸部进行撕拽。民警李某和辅警张某脖子上被二被告人抓有多处伤痕,辅警郭某所持执法记录仪被损坏。经鉴定,李某、张某之损伤,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因口角发生扭打,警察见状,表明警察身份,在口头制止无效后采取了适当的控制措施,但二被告人明知对方是警察,还对警察实施撕打脸部、击打胸部、抓挠脖子的暴力行为,该二人的行为属于使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构成袭警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路某有期徒刑9个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

通讯员马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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