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馒头是中国人的传统主食,这些最常见、最基本的吃食牵动着千千万万人的心和胃,有些人却在这上面做手脚牟利。近日,原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的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
李某是福建人,在原平开了一家馄饨店,主要售卖馄饨和小笼包。因李某家的小笼包质地松软,口感好,小店一开业,每天来买包子的人络绎不绝。虽然生意很好,但李某心里却不踏实。他知道自家小笼包口感松软的秘诀不是实打实的技术,而是“科技与狠活”,通俗地说,就是在发面的时候添加一种含有硫酸铝钾成分的香甜泡打粉。他很清楚国家禁止在小麦粉及其制品制作过程中添加含铝的食品添加剂,而且铝超标对人体有伤害,但是如果不加的话,蒸出来的小笼包口感就不够好,发面的时间还会很长。于是,为了赚钱,李某选择了铤而走险。
2022年1月,李某又买了一袋含铝的“桂花”牌香甜泡打粉制作了600多笼小笼包,这些包子以每笼6元的价格向不特定人员销售。几天后,原平市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李某馄饨店生产、销售的小笼包进行抽检。经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抽检的小笼包里铝含量为204mg/kg,判定为不合格。
原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在制作小笼包过程中添加含铝的食品添加剂,并大量向不特定人群销售,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结合原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的调查评估意见,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禁止被告人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通讯员李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