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盗窃多座古墓葬,不仅没找到宝贝,反而让自己获刑。近日,经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高平市人民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牛某有期徒刑4年,判处肖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以盗掘古墓葬罪和盗窃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经查,韩某、牛某和肖某共谋盗掘古墓葬,想通过筛铜钱换零花钱。韩某负责望风、驾驶汽车;牛某有盗掘墓葬前科,与肖某进入墓室盗窃。三人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实施盗墓。所获铜钱售卖后用来支付实施盗窃的各项花销。经鉴定,被盗古墓葬有两座为明清时期古墓葬,三座为清代古墓葬。法院经审理后,对三人作出如上判决。
本报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张前进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