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竟溜之大吉,近日,嫌疑人崔某不堪压力主动到绛县公安局横水派出所投案自首。
1月26日19时许,崔某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在道路西侧同向行走的行人张某柱和杨某兰相撞,造成张某柱、杨某兰受伤,张某柱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崔某驾车逃离现场。
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走访排查、缜密侦查,很快锁定了肇事逃逸车辆及嫌疑人崔某。当民警准备对其采取下一步措施时,崔某迫于压力于当天21时到横水派出所投案自首。后经血样检测,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9.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报记者古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