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丽 通讯员赵建军 韩瑞霞)2月24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召开“全面推进忻州市城区中小学校学生及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专题会。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元丰、副支队长张全勇、市文明办副主任石培银、市教育局工委专职副书记陈永平、安全科赵世有出席会议。
会议解读了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文明办、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忻州市城区中小学校学生及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时要求各部门、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广大市民发放一封信、制作动漫视频等,线上线下广泛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活动,组织志愿者在上、下学高峰期间针对学生家长开展宣传活动。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警醒家长,进一步提升骑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