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版:人民法院

许你“1314”的幸福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创新家事审判工作侧记

  家是最温暖的地方,但一家人也难免有矛盾。如何通过法律化解家庭矛盾,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作为我省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以画好家庭最大同心圆为发力点,设立“圆桌”家事法庭,并创新“1314”家事审判理念,即:一张圆桌唤亲情,温情护万家;三个团队理是非,解开千千结;一份证明保权益,处处暖民心;四步举措化干戈,公平促和谐,让更多剑拔弩张的家事纠纷软着陆。

专业团队解心结

  为进一步营造家事审判气氛宽松、沟通顺畅的氛围,杏花岭区法院转变传统审判法庭的布局模式,将“家和万事兴”的中华传统理念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通过一张圆桌式审判席,变“高台审判”为“圆桌调和”,让对抗式的审判过程成为引导式调和裁判,法官作为“亲和桥梁”引导当事人平衡各方利益、修复家庭感情。
  在审判过程中,杏花岭区法院针对家事纠纷的特点,组建心理咨询员、家事调查员、专职调解员三支专业团队,全流程、多维度促进家事纠纷案结事了。
  该院特邀心理咨询员,为案件当事人尤其是对情绪激动及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前置。运用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缓解心理压力,修复家庭成员情感,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聘任退休法官、妇联组织工作人员及律师作为家事调查员,对家事案件进行委托调查、收集信息并形成家事调查报告,为办案法官全面详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提供依据,有效提高家事审判质效。同时,由家事调查员协助法院开展家事矛盾纠纷调处,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
  该院还聘请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丰富经验的专职调解员,邀请妇联组织专家,与市妇联签订《诉调对接共建协议》,成立家事调解员队伍,加大家事纠纷的调解力度,促进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一份证明暖人心

  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作为诉讼离婚案件的文书凭证,记载了双方感情经历、子女抚养等个人隐私。杏花岭区法院作为太原市率先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的基层法院之一,十分重视婚姻案件当事人个人权益和隐私权的保障,通过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的方式,满足了离婚案件当事人证明婚姻关系现状的实际需要。据了解,《离婚证明书》仅记载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身份信息及离婚事实,不涉及隐私内容,让当事人再无隐私泄露的后顾之忧。
  目前,杏花岭区法院已为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的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15份。

四步举措护和谐

  家事审判实践中,杏花岭区法院用“四步工作法”,尽最大努力实现定分止争,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第一步,重预防。该院加强对家事纠纷的专项排查,重点关注两地分居、婚姻关系变化、扶养关系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等情况,根据“五色预警处置方案”对家事纠纷实行分级预警处置,由轻到重将家事矛盾纠纷分为绿色(轻微)、蓝色(一般)、黄色(较大)、橙色(重大)、红色(特别重大)五级,准确研判各类纠纷,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对当事人思维理性、态度平和、未出现暴力行为的纠纷,主要以心理疏导及调解为主;对于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矛盾纠纷,则视情况向弱势一方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其人身安全,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确保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二步,扩层面。对重大矛盾纠纷联防联治,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的优势,及时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确保客观了解案件事实。定期邀请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开展“三长”联席会,针对辖区内出现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究讨论,参考各方意见,确立解决方案,确保纠纷解决更加合理。
  第三步,促沟通。采用“追忆工作法”,引导当事人唤起家庭生活的美好回忆,充分表达意见,促进矛盾化解。落实离婚冷静期制度,尽量减少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而引发的离婚诉讼。
  第四步,断是非。对无法在诉前有效解决的家事纠纷案件,结合当事人陈述及多方调查了解到的案件事实,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合法合理的最终裁判。
  “1314”谐音“一生一世”,杏花岭区法院希望通过家事审判对家庭开展情感修复,实现一生一世家庭和睦。同时,该院将找准家事审判发力点,坚持权益保障和诉源治理相结合,充分转变审判理念,不断助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赵天春 高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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