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版:人民法院

盐湖区法院“调解+速裁”解“薪”愁

  本报讯(通讯员程佳宁)“李庭长、郭主任,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次多亏了你们,我们的工资才能这么快拿到手,虽然钱不多,但却是我们家庭生活的一份重要保障……”近日,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调解室调解的一系列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将锦旗递到该院工作人员手中。
  该案的原告黄某某、吕某某、樊某某等6人经中间人介绍,为被告张某某承包的盐湖区常平镇某工程从事地板铺设工作。双方约定原告从事的是日工活,劳务费分别为每天180元至260元不等。工程完工后,被告张某某以工程未结算为由未向原告支付劳务费。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盐湖区法院诉服中心农民工“绿色通道”窗口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群体的基本权益保障,且属于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经原告同意,工作人员及时委派至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调解室进行调解。法律援助中心接收案件后,及时与6名原告进行沟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再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被告进行联系,明确双方争议焦点。通过耐心释法说理,被告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希望原告能在还款期限方面给予宽限。最终,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于月底前一次性付清6名原告的劳务费,速裁法官第一时间对协议内容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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