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巍)“谢谢你们,在你们的帮助下,我终于拿到了工钱,太感谢了。”近日,七旬老人乔某某激动地打电话向新绛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0年5月至11月,新绛县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雇佣乔某某在该公司从事做饭、看护等工作,约定每月工资2000元。该公司仅向乔某某支付部分工资,剩余5074元工资经多次催要一直推托不给。由于该公司于去年年底关闭,公司负责人还更换了电话号码,乔某某无处讨要工资。
今年2月,乔某某向新绛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经多方调查,了解到该公司搬至另外一地继续经营,检察官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韩某某,对其进行释法说理,督促及时支付工钱,韩某某表示月底把钱凑齐。2月26日,韩某某将拖欠的工钱5074元,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如数转给乔某某的儿子,该起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