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白娟娟)“非常感谢检察院解决了我的实际困难。”近日,徐某某将一面写有“司法救助解民困,检察温情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永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建立的手中。
徐某某从2011年开始信访,反映其退耕还林款未兑现等问题。2022年,孙建立在深入永和县芝河镇东峪沟村调研时,了解到这一情况,经查看相关证件,发现退耕还林相关问题与事实不符,同时也发现徐某某于2019年在修建某工程项目时打零工,截至2021年项目部尚欠徐某某工资9825元未结清,徐某某多次催要未果,经该县相关职能部门多次沟通协调未能解决,后徐某某将该项目部起诉至法院。
2022年8月,永和县检察院受理了徐某某提出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案,经该院支持起诉,双方在审判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在执行阶段,执行机关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上没有可执行财产。为了就地化解矛盾,孙建立及时到徐某某所在的镇政府及村委,通过多次座谈,了解到徐某某现以打工维持生活,无其他生活来源,居住的房子破落,近年又有重疾染身,几乎丧失劳动能力。经调查了解,发现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决定予以其司法救助,徐某某当场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近年来,该院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对于符合司法救助的涉案人及时启动救助程序,使“为民办实事”依法有序推进,增强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