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闫小栋)近日,一起案件的原告甲公司分别向乡宁县人民法院光华法庭和办案法官赠送锦旗,感谢法官帮忙要回了欠款,并对法院的服务点赞。
甲、乙两家公司素有业务往来,2014年,乙公司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甲公司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乙公司逐年分批归还借款。之后,乙公司因各种原因拖延还款,仍欠甲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3000余万元。
该案于今年1月12日立案登记并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鉴于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为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的影响,在先后两次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晓以利弊,释法明理,促使双方消除误会,就还款达成一致意见,乙公司自动履行还款义务,法院第一时间对乙公司冻结的账户予以解封。至此,近十年的欠款纠纷终于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