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检察建议助推文物保护

永济市检察院为戏台贴上“护身符”

  本报讯(记者魏巍)文物作为历史的物质遗存,是我国悠久历史文化的见证和重要载体,具有重要意义。近日,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履职,让文物保护单位长城村戏台得到更好的保护。
  据悉,长城村戏台位于永济市栲栳镇长城村中,1964年为大力推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特创建该戏台,墙书留有鲜明的历史文化印记。
  永济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该戏台存在保护不当情形,可能有文物损毁风险。经现场勘查发现,戏台正面依墙搭建了小型玉米加工厂,工厂内部存在大型机械,开工后机械振动会对文物的建筑安全造成危害。工厂施工电线从戏台建筑内部穿过,且工厂内存在大量粉尘,两面密封,易发生火灾爆炸,损害文物安全。相关职能部门作为监管主体,未依法履行文物设施保护管理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长期处于被侵害状态。
  针对以上情况,永济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做好长城村戏台文物保护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开发利用。
  今后,永济市检察院将通过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守护好历史文化遗迹,将文物保护打造成检察公益诉讼的“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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