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在你们的帮助下,我终于拿到了工钱,太感谢了!”近日,七旬老人乔某某通过电话,向新绛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0年5月至11月,新绛县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雇用老人乔某某在该公司从事做饭、看护等工作,约定每月工资2000元。该公司仅向乔某某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5074元工资经多次催要一直推托不还。由于该公司于2022年年底关闭,公司负责人也更换了电话号码,乔某某讨要无门。
今年2月,乔某某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向新绛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新绛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经多方调查走访,了解到该公司搬至另外一地继续经营,承办检察官立即前往该公司新住所地,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韩某某,对其释法说理,督促及时支付工钱,韩某某表示月底把钱凑齐。2月26日,韩某某将拖欠的工钱5074元,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如数转给了乔某某的儿子,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新绛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做实做细支持起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暖。
本报记者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