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狄红生)近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陈丽芳法官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因右小腿皮肤病去被告某村卫生室治疗,一直未见好转。后王某到某市医院检查,诊断为因封闭治疗打针引起的感染。王某申请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被告某村卫生室对王某的诊断存在过错。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王某将村卫生室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该村卫生室及负责人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5万元。该村卫生室不服提起上诉。
陈丽芳团队在二审开庭前一直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希望达成双方都较为满意的调解协议。该村卫生室负责人说:“王某是从我这治疗后两个月才找的我,他的损害和我的治疗没有关系,但我为了了事,可以适当给一些补偿。”患者王某情绪激动:“我花费的治疗费远远多于判决的数额,我是不想激化矛盾才没有上诉。一审判决的钱,我一分都不能少。总不能身体遭了大罪,还自己贴钱吧。”调解一时陷入困顿。看看时间,已是中午1点多了,陈法官想着给双方一些缓冲时间,冷静下来也许会有所转机,就让双方在附近找地方吃个午饭,同时约好下午两点半接着调解。
下午双方再次坐到调解室,王某的意见仍然是一分不能少。陈丽芳团队耐心做王某的调解工作,倾听他的诉苦抱怨,最后王某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感谢法官积极帮我解决问题,我的本意也不是要抓着这个事情不放,我同意让步,愿意少要2000元。”村卫生室最终也同意将3.3万元一次性了结,并且同意当场履行。法官助理席小俊、书记员张景迅速整理调解笔录,双方在签署协议的同时当场支付,该案一次性了结。
在审理这起医疗纠纷案件中,陈法官团队认真负责,不辞辛苦,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成功化解了这场纠纷,解决了当事人急难愁盼,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