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司法行政

浮山河曲两县将扩大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本报讯(记者邢晓瑞)4月7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获悉,经省政府近日研究,同意忻州市河曲县、临汾市浮山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保留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事项的基础上,将发展改革等14个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汾市浮山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市河曲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指出,浮山、河曲两县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为:在保留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事项的基础上,集中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林草、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与上述范围内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也依法由浮山、河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该两县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浮山、河曲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04-07期

  • 第2023-04-05期

  • 第2023-04-04期

  • 第2023-04-03期

  • 第2023-03-31期

  • 第2023-03-30期

  • 第2023-03-29期

  • 第2023-03-28期

  • 第2023-03-27期

  • 第2023-03-24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