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夜遇持刀人

  “我不该喝那么多酒,不该酒后冲动,险些酿成大错。”近日,在右玉县公安局办案区,张某某对自己酒后持刀意欲砍人的行为懊悔不已。
  4月1日23时30分,正在玉龙东街执行巡逻任务的民警看到一名男子手持菜刀,气势汹汹地走在路上。民警立即向其喊话,趁其不备上前夺下菜刀,并询问详细情况。
  由于该男子处于深度醉酒状态,面对巡警的问话,其前言不搭后语,态度极为张狂。正当巡警准备将其带回公安局时,该男子的女友出现,劝其赶快回家。未曾想该男子对女友大打出手,被巡警果断制服并带回县公安局办案区。
  随后,巡警通知其家属将其领回看管。次日上午,该男子到公安局接受询问。经了解,该男子昨晚与女友就餐时发生口角,女友生气离开后,其仗着酒劲,从就餐饭店抄起一把菜刀追了出去,后被巡警发现制止。经巡警严厉批评教育,男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女友诚恳道歉。

本报记者兰锋 通讯员王玮瑛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04-10期

  • 第2023-04-07期

  • 第2023-04-05期

  • 第2023-04-04期

  • 第2023-04-03期

  • 第2023-03-31期

  • 第2023-03-30期

  • 第2023-03-29期

  • 第2023-03-28期

  • 第2023-03-27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