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当事人裴某某与长治市某公司的代理人谢某,分别将写有“公平公正为执行,司法为民促和解”“一心为民办实事,公正执法解民忧”两面锦旗送到长治市潞州区法院执行局,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都说“世间难得两全法”,而潞州区法院化解的这起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竟都送来锦旗,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悉,被执行人长治市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申请执行人裴某某借款500万元,但其后长治市某公司未按约定还本付息,裴某某索要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令该公司偿还本金与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公司未予履行,裴某某遂向潞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立即履行给付义务,同时积极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全方位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然而查询未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经多次走访被执行人发现,该公司并非不愿意履行生效判决,而是因该案所涉金额巨大,加之公司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希望申请人能在利息方面作出让步。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法官一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训诫,敦促其遵守基本社会诚信;另一方面,积极与裴某某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欠款。至此,历时3年、执行标的高达500万元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通过审慎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也同时守护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收获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和点赞。两面锦旗,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潞州区法院执行工作的双份肯定,更是对潞州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的期许和鞭策。
本报记者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