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几个子女却因为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打了7场官司。近日,泽州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案。
姚某国有五个子女,分别是晓小、晓玲、晓林、晓爱、晓红,还有一继子晓华。继子晓华是姚某国第二任妻子的孩子。1983年,在和第二任妻子生活期间,他将宅基地登记在继子晓华的名下。第二任妻子去世后,姚某国与继子晓华关系恶化。2000年,姚某国就宅基地及房屋归属问题诉至泽州法院。经调解,确认房屋所有权归父亲姚某国享有。2003年,姚某国去世。2018年,该村进行拆迁改造,宅基地和房屋共补偿晓林1002平方米(包括旧房子)。
对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姚某国的女儿晓玲、晓爱和晓红将晓林诉至法院,以继承纠纷、侵害纠纷提起3起民事诉讼;又以确权违法,申请撤销提起3起行政诉讼。今年2月,又向泽州法院提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诉讼,要求分割补偿利益。
南村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张祥太第一时间对原、被告的家庭背景和争议内容进行了解,并多次电话沟通和当面调解,但双方就补偿问题仍存在较大分歧。由于当事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数较多,到庭时间难以统一,南村法庭全体干警决定利用下班时间进行庭审。3月23日,从下午5点至凌晨12点多,历时7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陈述、举证、质证、辩论,事实终于浮出水面。
开庭后的第二天,张祥太趁热打铁,再次打电话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被告晓林同意作出让步,案件迎来新的转机,也为接下来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考虑到案件本身涉及城乡拆迁补偿等敏感问题,以及双方当事人系亲属关系等复杂因素,南村法庭将此案提请院专委会讨论,经过反复探讨论证,最终形成了一个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家事法庭法官牛仙土也凭借多年审理家事案件积累的丰富经验出谋划策并参与调解。
原被告双方经过几天的考虑,再次来到南村法庭进行调解。这一次,经过5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曹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