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棘手的医养纠纷案件不能一判了之,也不可能就案办案,而是要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辨法析理,定分止争。”近日,万荣县人民法院法官薛晓莉成功化解一起医养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0年,为给老年人等群体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社区居家养老、养生等服务,被告万荣县民政局将万荣县社会福利院对外承租给原告万荣县某公司。2021年初,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合作协议》,对合作方式、投资金额、收益分配、权利义务、财务管理、违约责任等进行了书面约定,合作项目为经营社会福利院中必备的医疗部门。根据约定,被告的投资金额应在2021年中达到400万元,逾期未到位,则原告有权解除该协议。
因被告未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投资,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协议,并要求被告腾出该房屋,而被告认为,其虽投资未达到约定的金额,但医疗部门的营业额已超过收益分配的基准额,这400万元总不能打水漂,遂要求继续履行协议。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薛晓莉认真梳理案情和相关材料、并到涉案的医疗部门进行实地调查,认真倾听双方的说法和诉求。经过调查,薛晓莉认为该案涉及本县的公益养老项目,且医疗部门中已有多位病患住院治疗,本案已经不单纯是原、被告之间的合同纠纷,如果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医疗部门将面临搬迁,搬迁过程中可能引发其他纠纷,也会给执行工作带来难度。因此,她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来化解双方的纠纷。
在深入研究案情后,薛晓莉制定了详实的调解方案,但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坚持己见,不肯相让。薛晓莉从各种角度为双方讲清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并开展普法教育,不厌其烦地沟通、引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解除了《合作协议》,重新签订了《租赁协议》,这起案件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报记者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