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贫困户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均表示肯定和满意。
河曲法院审理的原告张某诉被告某村委会拆迁补偿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胜诉人张某向河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立即支付补偿金15.1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某村委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同时开展到村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申请人张某是该村特困户,文化程度极低且尚未完善应当由其本人与建设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等手续,而该村村委会并未经手建设方给予张某拆迁补偿款。
执行法官与张某反复说明情况,告知其需要完善手续,补偿款难以短时间到账,需要其耐心等待。但张某并不理解执行工作的复杂性。鉴于该情形,执行法官转变思路,主动与建设方沟通协商,并帮助张某与建设方签订协议、完善手续。几经波折后,建设方将补偿款打到法院执行款专户,执行法官及时向张某发放了该笔执行款,该案顺利执结。
通讯员李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