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巍)“你们的爱心和帮助让我们的生活得到了改变,我对未来看到了希望,长大后要做一个像你们一样公正、善良,对国家有贡献的人。”日前,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张楠坤收到一名十岁儿童寄来的感谢信,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检察官的感恩。
小雨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中犯罪嫌疑人的女儿,母亲长久失联,父亲被限制人身自由后,暂时跟随无固定收入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发现小雨面临困境后,晋源区检察院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小雨及其家庭展开多元化综合救助。
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前往孩子的户籍地进行实地走访,并为小雨送上学习用品和慰问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承办检察官还向当地村委会、邻居调查核实孩子的生活现状。
在当地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与协助下,与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就小雨是否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其爷爷奶奶是否符合低保办理条件进行商议。经多方沟通,确认小雨及其爷爷奶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
为帮助小雨缓解眼前的经济困难,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将司法救助线索移交该院第二检察部,希望能为小雨落实司法救助。另一方面与当地民政局积极协商,为小雨争取临时小额救助金。
经过晋源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调查核实、积极协调,最终成功为小雨申请司法救助金19341元。当地民政局也很快将第一笔临时救助金2000元发放至孩子手中。
承办检察官积极与当地民政局联系,督促为小雨启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程序,为其爷爷奶奶办理低保。在晋源区检察院的多方协调及当地民政局的持续推动下,其爷爷奶奶的低保顺利得到落实。
小雨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母亲失联缺少证明材料、父亲案件未判决一度使认定程序搁置。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当地村委会沟通协调小雨母亲失联情况,并在其父亲案件宣判生效后,第一时间将判决提交至当地民政局,持续跟进办理进度。近日,当地民政局完成对小雨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程序,领取到补贴款的小雨,生活、教育更加有保障。
关爱未成年人是一项大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晋源区检察院将始终履职尽责,继续深挖未成年人救助线索,能帮尽帮,该助必助,让更多未成年人在检察机关的守护下茁壮成长,做好困境儿童的“国家守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