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5月1日起,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除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以外的长治市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2023年4月26日,潞州区人民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白皮书中写道,2022年5月至12月,该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2件,审结92件,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为0件;从原被告主体来看,原告100%均来自长治以外的地区,被告100%均为长治本地区。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涉及92起知识产权保护民事案件中,原被告占比的两个100%,令人惊讶无比。如何使这座城市里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不被侵害,也不会成为侵权者,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一环。
带着这一重大课题,2022年5月以来,潞州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有力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三合一”机制,加强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大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对本市创新经济主体权益的保护,多措并举助力长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长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文化繁荣发展创造了良好营商环境。
政治引领,创新机制打造审判团队“专业化”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潞州区法院自2022年5月获得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权以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保护创新创造和公平竞争的职能作用,有效维护了本地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健全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制度,落实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的《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的方案(试行)》,制定实施细则,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有力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扎实地服务保障了全市高质量发展。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公正高效审理知识产权保护案件,锻造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势在必得。该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确保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忠诚干净担当。2022年5月,刑事法官刘峻、冯捷、王琳峰同时加入综合审判庭,进一步加强了知识产权审判人才的储备。同时,该院聚焦知识产权新领域,加强对专业法官技能培训,实现法官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专门化、专业化。相继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储备和遴选机制,为进一步优化长治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创新管理,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到位率”
“‘知识产权’乍一听很高大上,其实,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件,在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存在,尤其是在边远或是偏僻的农村,一些做生意的小商小贩法治意识淡泊,进货渠道五花八门,自己侵权了都不知道。像这样的案子往往是‘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我们需要做大量的思想工作,这对我们是一种挑战。”员额法官冯捷说。
针对“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问题,潞州区法院创新审判管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结合知识产权案件批量化特点,在立案阶段严格把关,引入诉前调解员,同时由专业法官提前介入,在诉讼程序、证据材料、诉讼预期等方面给当事人合理引导。对于双方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尽量缩短审理周期。
针对送达难的问题,该院灵活采用委托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多种方式加以解决。
“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过程中,围绕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我们采用‘要素式庭审+要素式文书’审理,进一步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诉讼规范。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有效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生效裁判执行到位率。”员额法官王琳峰说。
与此同时,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在适用法定赔偿计算方式时,综合案件情况,相应提高赔偿数额。对于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在法定赔偿金额之外单独对维权费用进行合理认定,坚持严格保护基本价值导向的同时,注重比例协调、适度保护,就涉知识产权滥诉和虚假诉讼问题计划开展专项研究,并出台相应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治力度。
部门联动,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一盘棋”
“有效联动、加强衔接”……在潞州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中,类似的高频词反复被提及。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统一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协作配合。同时,邀请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参加,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建立会商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有效推动知识产权纠纷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法院诉前调解机制,选聘具有知识产权工作经验的专职调解员,定期对调解员进行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提高调解成功率。完善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工作协同机制。建立调解组织与法院的对接机制,运用“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开辟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新路径,最大限度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对知识产权多元保护的需求,大大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推广知识产权严重侵权行为“黑名单”制度,发布对严重侵害知识产权相关主体实施信用惩戒的工作指引,加大对涉知识产权侵权主体的打击力度,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
多角度宣传,提升公众知识产权保护“知晓率”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进司法公开,积极发出司法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庭审,不断增强社会认同感、提升司法公信力。”潞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有利说道。
与此同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形成品牌效应。发布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以“4·26知识产权日”“5· 10中国品牌日”等节点为契机,采用观摩庭审、法官普法小视频等创新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组织筹办知识产权论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积极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不断提升长治地区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形式,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依法保护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权益。强化对本市人工智能、光伏产业、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芯片、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关键系统等创新领域、前沿核心技术、高科技产业的司法保护。
新时代,新期待。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愈发凸显。潞州区法院紧紧围绕这一时代课题,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与协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全链条”的司法保护守护城市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
本报记者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