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土地纠纷地头解

  近日,应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土地侵占产生的排除妨害纠纷。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寻求矛盾化解突破点,通过积极有效的调解工作迅速化解矛盾纠纷。
  该案承办法官霍卫东在收案后,通过仔细阅读案卷,发现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为更好地掌握纠纷土地的实际情况,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霍卫东到大黄巍乡康辛庄村与金城镇王庄村交界地就纠纷土地进行实地勘查,并主动邀请应县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和第三方鉴定测量机构,对纠纷土地进行考察、测量。随后,霍卫东还联系了原、被告双方的村委主任,对该地的情况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现场勘验结束后,考虑到当前正是农民春耕的黄金期,霍卫东决定趁热打铁,通过调解尽快化解双方纠纷。他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反复进行释法明理,阐述利害关系。经多番努力,最终促使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同意与被告私下解决。如此一来,避免了邻里关系进一步恶化,使得原、被告都得到满意的结果,同时也不误耕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报记者兰锋 通讯员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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