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近日,乡宁县人民法院运用执行预罚款机制,成功执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
2020年12月,党某在某公司工程处工作时受伤。双方对是否构成工伤意见不一致引发争议,遂诉至乡宁法院。
乡宁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某公司工程处应同党某解除劳动合同、协助办理工伤保险,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万余元。但某公司工程处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今年2月,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某公司工程处解除了与党某的劳动合同并全额支付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对协助办理工伤保险多次推诿,拒不配合。因被执行人为外地企业,执行法官多次通过微信、短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从一开始的推脱慢慢变成微信不回、短信不看、电话不接。
为提高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守法良好形象,执行法官向某公司工程处邮寄送达了《预罚款决定书》。执行法官通过决定书告知被执行人,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对其采取罚款、向其上级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函等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意识到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积极协助申请执行人党某办理了工伤保险,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