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薄的一层地膜,具有显著的农业生产效益,可以增温保墒、抗旱节水、增产增收。但是地膜在自然条件下难以降解,回收利用不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污染,因此又被称为“地魔”。为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治理废旧农用地膜污染环境问题,春耕伊始,高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就抽调干警对各乡镇废旧农用地膜回收利用工作进行了摸排走访。
在摸排走访中发现,部分乡镇的地膜种植耕地表面、地下均残留大量地膜,在耕地边缘、道路或附近沟渠中随处可见未处理的废旧地膜。
针对这一情况,高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与职能部门积极开展诉前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职,积极参与到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中来。随后,该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职能单位加大对废旧农用地膜清理、回收和处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废旧地膜应收尽收,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
目前,在高平市检察院的监督跟进下,涉案镇村的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已达到整改效果。接下来,该院第三检察部将针对各乡镇的回复情况进行实地走访“回头看”,确保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落实落地显成效。
本报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李海芳 安冬梅
提个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废弃地膜回收意义重大,事关粮食生产安全。广大农民朋友们要主动清理农田残膜,科学回收处理,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共同建设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