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版:人民法院

平遥法院诉前调解代养肉鸡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赵燕燕)近日,平遥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了7件涉案总金额520余万元的肉鸡代养纠纷。
  2021年到2022年间,代某、陈某、张某等7名养殖户分别与某畜牧公司签订了《委托养殖合同》,双方约定养殖户以承包的方式饲养畜牧公司的肉鸡,畜牧公司承担市场销售风险,养殖户承担养殖风险。养殖户向畜牧公司提供保证金,畜牧公司以记账的方式向养殖户提供鸡苗、饲料、药品和疫苗,并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按时回收成品肉鸡。肉鸡饲养完成后,养殖户依约向养殖公司交付了肉鸡并进行结算,但之后畜牧公司迟迟未支付养殖款,养殖户遂将畜牧公司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养殖公司系本县重要企业,本着有利于产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法院的诉前调解员经过多次当面协调、电话沟通,耐心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养殖公司分期支付养殖户养殖费并退还保证金。达成调解协议后,平遥法院及时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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