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用法律捍卫英烈尊严

临汾市检察机关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刘涛)5月30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发布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会的主题是“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蓝’护佑‘英烈红’”。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5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要求,加强对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法律保护,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能动履职,把牢正确工作方向,积极进行法律监督,办理了一批在英烈保护领域具有前瞻性、典型性和教育性的案例,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切实保护了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5年来,全市英烈保护及红色遗址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9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件,磋商函40件,全部收到行政机关有效反馈。通过督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投资2605.9万元,修复被污损墓体、墓碑、纪念碑、纪念亭50处,清理整治绿化陵园环境42处,排除可能导致烈士陵园冲毁的山洪隐患5处,排除未设置消防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5处,对25处存在土地、设施被侵占隐患的烈士陵园、革命遗址提出划定保护意见,切实用法律手段捍卫了英烈尊严。
  临汾是革命老区,境内拥有多处英烈纪念设施和红色革命遗址。临汾市检察机关坚持围绕重点,突出实效,督促支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全面履行保护职责,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件。曲沃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李福胜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无名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争取到11万元专项资金,在全面修缮保护的同时,经多方查证,确认了烈士墓的主人,让无名有名,让英魂安息。古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岳北军分区驻地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类革命遗址面临倒塌灭失风险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了全县革命遗址类文物修缮保护项目的全面开展,最终促成县委政府投资1900余万元,修复旧址院落9个、110余间房屋,修复了占地1000余平方米的岳北军分区贾寨村革命烈士陵园,成为古县重要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除此之外,临汾市多地办理的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助推营造了英烈纪念设施和红色革命遗址应有的庄严、肃穆、清净环境,成为当地清明祭扫、凭吊英雄、缅怀烈士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使英雄烈士魂有所系,使红色资源再现光彩,真正用“检察蓝”守护了“英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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