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婧 通讯员刘茹)为解决法院婚姻案件信息与民政局婚姻登记信息不对等的问题,打通数据共享渠道,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近日,岚县人民法院与岚县民政局联合制定《婚姻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并举行签约仪式。
以往,法院在家事、婚姻、借贷等案件审判执行中,经常出现办理婚姻案件时查询不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的情况,而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案件信息,民政部门同样查询不到。信息的不对等,导致法院审判工作、民政部门登记工作滞后、效率降低。来回跑趟、准备大量纸质材料、办理手续烦琐,也给当事人带来很多麻烦。
为进一步统一当事人婚姻关系信息的登记、备案和查询工作,探索婚姻关系确认便捷途径,构建社会治理大格局,岚县人民法院与岚县民政局召开联席会议,梳理相关问题,共商应对办法,最终促成了《机制》的出台,成为吕梁首家“尝鲜者”。
根据《机制》要求,法院与民政局成立婚姻信息交换和共享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对接工作。法院每月向婚姻登记中心提供当月判决(调解)离婚、撤销婚姻登记、宣告婚姻无效、宣告死亡等案件信息及生效文书,婚姻登记中心在收到相关文书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婚姻登记系统中,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已在婚姻登记系统中备过案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等,婚姻登记中心在办理婚姻登记的过程中,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民政局还为法院司法工作查询提供便利条件,设立司法查询专门窗口。
法院与民政部门通过这一合作机制,将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各方面的治理合力,深化诉非联动、智慧服务、普法宣教等方面的合作,实现司法便民与优化政务服务的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