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要闻

平遥:开展警示教育

  本报讯(赵卓琛)近日,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前往辖区各物流运输公司、交通运输公司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紧密结合道路交通运输领域的特点,同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要求认真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所属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杜绝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确保企业车辆安全运营。同时,民警们对企业所属驾驶人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引导驾驶人远离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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