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职统波 吕亚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法定领域,为检察机关开展该项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日前,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该县9个乡镇31个村务信息公示栏的公示项目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个人信息泄露。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为,村务信息公开栏作为村务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是村民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村委会积极主动公开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不仅有利于农村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而且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强化群众监督有着重要推动作用。但敏感个人信息在未去标识化处理下直接向社会公布,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在现实情况中,利用上述个人信息对村民进行诈骗的案例比比皆是,加之村民防范意识不强,这些信息一旦被非法收集使用,可能给村民正常生活带来困扰。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检察办案的透明度,翼城县检察院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听证会。案件承办人现场展示证据材料、释法说理,作为听证员的公安民警也着重介绍了近年来因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相关案件。各方就今后如何加强村务公开指导力度,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发表了看法。经听证员现场评议,该院向相关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保障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各相关部门均积极落实整改,两委班子成员专题培训,镇纪委常态巡查,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对源头导出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为确保整改到位,检察干警随机抽取6个村庄进行效果评估,发现公示信息已进行了相应的去标识化和遮挡。经过检察机关的监督,村民的个人信息终于不再“裸奔”。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就村务公开活动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之间如何兼顾平衡的问题进行了探索,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与行政机关共商解决方案。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其主动作为,体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也为织密个人信息保护之网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