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减少和预防“醉驾”案件发生

大同让“违法者”成为普法志愿者

  本报讯(记者刘宏明 通讯员白月娟)6月16日上午,大同市平城区检察院联合平城区法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举行了《关于开展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参与交通志愿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会签仪式。平城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曹海翔、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吴倩等参加了仪式。仪式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青松主持。
  曹海翔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大同市平城区检察院、区法院和大同市交警支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减少和预防“醉驾”案件发生的有力举措。让犯罪嫌疑人参与交通志愿服务,不仅能引导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达到真诚认罪悔罪、自省自警的效果,而且通过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能够有效警示他人,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让“违法者”成为普法志愿者,不仅提升了人民群众对醉酒驾驶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有利于遏制该类案件的高发态势,而且能够助推社会综合治理。下一步,平城区检察院将动态跟踪社会服务效果,切实扛起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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