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鹏 冯景霞 李志刚)为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推动交通警察严格规范执法,柳林县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告送达了酒驾案件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
该院检察官宣读了柳检建(2023)7号检察建议书。该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慧栋从检察建议相关规定、检察机关监督理念和职能定位等角度阐述了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及数据检察新形势。同时强调,要转变工作理念,在刑事办案中,法检公司各司其责、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监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执法办案干警,共同推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重视问题整改,通过此次使用酒驾案件类案监督模型,对2020年以来全县办理的酒驾案件进行了大数据碰撞比对后,发现了酒驾未处罚以及吊销驾照不及时、罚款催缴不及时、拘留不及时等一批共性问题,并通过检察建议书的形式,结合法律政策文件进行了详细的书面说明。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及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并持续做好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要加强协作配合,检、公两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讨论、线索移送等相关机制措施,加强业务沟通联系,共同构建有效衔接、互相尊重的检警关系,共同推进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交通等部门的机制畅通,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为平安柳林、法治柳林贡献检警新合力。
“此次检察建议宣告送达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也是一场‘及时雨’……”柳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建平要求,全队上下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立说立改。与此同时,大队立即成立整改领导组,由刘建平担任组长,分管副队长具体做好对接,整改办公室设在法制科专门负责统筹抓整改。按照检察建议举一反三开展为期3个月的问题清查整改,并责成专人对接,与检察机关随时沟通,按阶段做好阶段性整改情况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