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我省急救绿色通道高效运行

累计救助14352人次 共垫付费用3.92亿元

  本报讯(记者关振瑛)6月2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运行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是指发生造成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道交基金)预担保伤员抢救费用,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快速高效急救,抢救结束后救助基金管理人支付垫付抢救费用的一种社会救助保障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共审核确定211家医疗机构为“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实现了全省市县全覆盖,累计救助交通事故伤亡人员14352人次,共垫付抢救、丧葬等费用3.92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伤致死人员及家庭的经济压力。随着这一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交通事故死亡率已由2019年的5.24%,降低至目前的2%以下。
  全面实施抢救费用“预担保”。省政府先后两次修订完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不再区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将所有道路交通事故伤员7日内的抢救费用全部无差别、无限额地纳入道交基金的担保对象。一般经过7天时间的抢救治疗,伤员生命体征及伤情会逐步转入平稳期和恢复期,特殊情况下还需要垫付7日后抢救费用的,承担抢救任务的医疗机构需书面说明理由申请垫付。目前对这一政策又作了进一步优化升级,提高了申请垫付额度,伤者7日以外的抢救费用,经审核确认后,申请垫付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推进医疗机构实施“快抢救”。省公安厅积极会同省卫健委和省道交基金管理人(国寿财险山西分公司),在全省211家公立医疗机构成功搭建“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在收治交通事故伤员后,按照“先抢救,后付费”原则,7日内先行挂账治疗,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快速、高效救治,不得向伤者及其家属催收医药费用,不得因急救费用而延误诊疗。伤员就近、就急被送往非绿色通道医院抢救的,只要是按照“先抢救,后付费”原则先行开展紧急救治的,同样享受政策保障。
  高效实施道交基金“后付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通知承保事故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交基金管理人,及时依法向收治伤员的医院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并通报医院。承保事故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交基金管理人会核实抢救费用情况,收集材料,资料齐全无误后,基金管理人在2个工作日内垫付尚未结清的抢救费用。同时,道交基金将申请垫付的时限,从原来的自接受抢救起30日延长至60日,为伤者家属留出足够的申请时间,充分保障伤员的救助权益。
  此外,我省还健全了运行配套保障机制,聚焦资金保障充足,为各绿色通道医院承诺垫付1.5亿元预担保抢救费用。聚焦急救危重症伤员,推动建立山西省交通事故医疗急救远程支援中心。目前,远程支援中心已派专家出诊十余次,成功救治外地转诊的危重症伤员达上百人次。聚焦高效快捷运行,强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协同共治,有力推动和保障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急救绿色通道畅通高效运行,使这项顺民意、惠民生、解民忧的民生实事健康顺利推进,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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