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对马某等6名违反“限高令”的老赖开出罚款决定书。
马某因借款长期未归还被诉至盐湖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马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扣划了马某名下10万余元存款,剩余款项未能执行到位。该院依法对马某发布了限制消费令,限令马某不得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
前不久,省高院通报,马某在“限高令”生效期间仍两次乘坐飞机前往海南。6月7日,盐湖区法院传唤马某到案,马某主动承认错误。鉴于马某已履行完毕全部借款,且态度诚恳、积极配合,盐湖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通讯员程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