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焚烧秸秆 引发火灾受处罚

  夏收时节,部分农民朋友贪图方便,露天焚烧秸秆,这样的行为不仅污染空气,还会触犯法律。
  6月中旬,河津市公安局阳村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称,其地里的部分农作物被烧毁。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查,柴某在田间焚烧麦秸,火势太大无法控制,蔓延至邻居王某的地里,将王某地里的部分农作物烧毁。
  经过宣传教育,柴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不再焚烧秸秆、杂草。目前,阳村派出所已对柴某作出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古红军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06-28期

  • 第2023-06-27期

  • 第2023-06-26期

  • 第2023-06-21期

  • 第2023-06-20期

  • 第2023-06-19期

  • 第2023-06-16期

  • 第2023-06-15期

  • 第2023-06-14期

  • 第2023-06-13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