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宏明 通讯员吴永贵)13年前发生的一起性侵妇女的案件中,2名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后畏罪潜逃。日前,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捕归案,案件被移送至大同市左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时,承办人发现被害人患有智障,且生活困难,通过申请司法救助,让受害人享受到了2万元的救助金。
2010年9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龚某某伙同老二(在逃),酒后从左云县木代村租住屋前往店湾旧村找闫某某。在闫某某不在家的情况下,2名犯罪嫌疑人对闫某某患有智障的妻子蒙某某实施了性侵,作案后均潜逃。日前,龚某某被左云警方缉拿归案。
经警方调查得知,蒙某某有一名8岁的女儿,丈夫闫某某常年靠打零工维持家庭生活。案发后,蒙某某精神上受到刺激,丧失了劳动能力,闫某某大部分时间在家照顾妻子,无法外出打工,家庭生活举步维艰。经办案检察官审查,蒙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案件承办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指导其准备了相关申请材料,受理了其救助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该院已为蒙某某和她女儿分别发放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被害人家庭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