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要闻

租赁期满承租方失联?!

临汾公安直属分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本报讯(记者袁慧芳)近日,杨某到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将一面绣有“公正执法打击犯罪为民护航、以人民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民警的手中。
  2月24日,该分局经侦大队一中队接到辖区某机电供应处负责人杨某的报警,称其公司租赁出一台价值63600元的空压机,但租赁到期后承租人拒不归还,在联系订单承租人时,发现对方已失联。经了解,该公司长期经营机电租赁、买卖业务。2022年7月21日,有一名自称徐鹏鹏的男子,通过线上渠道与该公司负责人杨某取得了联系,称其要租赁一台空压机,租期一天。杨某审核承租人徐鹏鹏身份证信息后,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了《空压机发电机租赁合同》。随后,徐鹏鹏以不在本地不方便去公司接货为由,联系了一家第三方货运公司代为接货,并按照约定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杨某5000元(其中1100元为一天的租金、3900元为押金)。
  空压机租赁服务到期后,杨某线上与之联系沟通归还空压机事宜。徐鹏鹏表示,先退还押金,再归还空压机。杨某拒绝了徐鹏鹏的要求之后,徐鹏鹏便失去了联系。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最终锁定河北籍张某冒用徐鹏鹏身份进行网上诈骗。5月24日,办案民警前往运城市,在张某落脚点将其抓获。据张某供述,其在运城市某工厂承包工程,网上租赁的设备用于工程施工。且其与杨某是通过微信及电话联系,未透露过真实身份及地址等信息。
  “我在网上下载了别人的身份证信息图片,冒用别人的名义洽谈生意,心里想着出了事也找不到我的头上。”张某对其租赁空压机实施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各类市场主体在开展业务时,要认真审核合作方的相关资质,核实对接人的身份信息,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广大群众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切勿将个人信息暴露在网络上,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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