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通讯员任利荣)连日来,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兴县大队多措并举,指导辖区各类社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
其间,大队通过微信工作群督促社会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同时发放《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自查表》从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正规、电气防火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善等多个方面,细化、明确了单位自查自纠的要求、内容和方式方法。
大队要求各单位必须安排两名以上安全员专门负责对照《自查表》中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如实填写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在自查表中注明整改措施、期限,自纠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对所填内容签字确认。
随后,大队监督人员将对部分单位自查自纠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自查活动中发现的隐患制订整改计划,督促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