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晋城市检察院召开暂予监外执行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郭志平)日前,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留所服刑罪犯王某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组织公开听证,这也是晋城市检察机关首次召开暂予监外执行听证会。
  会议邀请听证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长、派驻看守所检察干警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的基本情况。该院经鉴定,认为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主观恶性小、无社会危险性,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各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进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院的审查意见。
  晋城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准确适用,同时,坚持“应听尽听”原则,继续加大对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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