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隰县将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考评体系

  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黄雪景)近日,隰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平安隰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各有关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情况将纳入县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评体系。
  《意见》明确,隰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应当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司法办案工作,依据事实和法律,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同时要建立完善检察建议抄送、公开宣告送达、跟踪督办等制度机制,做到精准监督、有效监督。被建议单位要将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范畴,强化统筹协调,发挥主导作用,积极配合、支持、落实检察建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书面回复县人民检察院。
  《意见》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列入法治督察事项,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责任落实和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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