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给调解协议上“保险”

  近日,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效、便捷地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并通过司法确认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强有力的执行依据。
  2017年,原告郭某与被告赵某的债权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后来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债权转让款13余万元,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原告多次向其催要无果,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收到案件材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解员对此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于迟延给付的利息问题争执不下,调解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缓解双方对抗情绪,同时引导郭某换位思考,多考虑赵某的难处。最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原、被告都做出让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后,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上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承办法官接收申请后,立即审查协议并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法院司法确认不但快捷高效,而且为调解协议履行上了一道‘保险’。”当事人拿到司法确认决定书后,高兴地说道。

  本报记者兰锋 通讯员郅雅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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