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不仅醉驾,还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企图蒙混过关。近日,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2年7月1日23时25分,被告人冯某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庆云街由西向东行驶时,被值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送检冯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为82.56mg/100ml。冯某为逃避处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并指使同车的张某、王某向公安机关出具虚假证言。
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醉酒在市区道路上无证驾驶机动车,为逃避处罚又指使他人作伪证,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应当数罪并罚;且冯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应从重处罚。但冯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指使他人作伪证的犯罪事实,对其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冯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两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若实施了饮酒驾车等违法行为,经相关部门查获,应当积极配合,切不可抗拒检查或冒用他人身份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否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通讯员申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