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娄烦县公安局天池店派出所依法查处了一起谎报警情案。
当日8时许,村民刘某向娄烦县公安局报警,称放在家中茶几抽屉内的3万元现金被盗。接警后,天池店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经现场勘查,民警认定刘某家中没有被盗过的痕迹。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刘某神情愈发紧张,最终承认自己谎报了警情。
经了解,刘某与申女士存在感情、经济纠纷。双方产生矛盾后,刘某为了挽回相处期间的“损失”,便想到捏造事实谎报警情的办法,试图通过公安机关向申女士要钱。鉴于刘某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天池店派出所对其立案调查,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