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多岁的老李,为救入狱的儿子,受他人鼓动,坚信儿子的案件有问题。老李带着所谓的“底气”,在其他司法部门碰壁后,几次到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手举申诉材料,与检察官大声争论,要为儿子讨回“公道”。
“老李气势汹汹,起初丝毫不给我们留余地,了解案情后,两次公开听证会击破了他的心底防线。”检察官说道,“老李拿到法律文书后,虽然不吵不闹,但为能真正化解他的心结,我又联合多方进行劝说,最终解开了他的思想疙瘩,事情圆满了结。”这仅仅是忻州市检察院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的一个缩影。
“我们就是奔着为群众排忧解难去的,通过攻破一个问题,破解一类难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忻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强说。
为此,忻州市检察院制定了《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检察长接待日制度》《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信访安全工作办法》,探索出的“心灵之舟忻检有爱”信访工作新模式,今年5月还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典型案例”。
今年1月至8月,忻州市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类案件339件。其中来信50件、来访240件、网络49件。推送到业务系统253件,其中控告类11件、刑事申诉类17件、民事申诉类107件、行政申诉类10件,国家司法救助类108件。市县两级检察长接访群众133人次,批阅群众来信84件,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是检察官给我们带来了活下去的希望。”白某娥提及忻州市检察院对其一家人的司法救助时激动不已。
去年3月,杨某信与吴某平因工资支付问题产生纠纷,被吴某平捅刺身亡。忻州市检察院在办理该起故意杀人案中,发现被害人七十多岁的母亲白某娥无人赡养,生活陷入困境,经核实为其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承办检察官在调查时还发现,被害人育有一儿一女,妻子胡某竹没有经济来源,俩子女均依靠助学贷款维持学业。
“为帮助胡某竹解决生活困境,确保孩子顺利完成学业,我们根据实际情况,也为他们发放了5000元到1.5万元不等的司法救助金。”忻州市检察院第八监察部主任常进介绍道,这是检察院对因案致困符合救助条件“5+2”类妇女给予重点救助帮扶的生动实践,及时发放的司法救助金如雪中送炭,解决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该院还不拘泥于案件本身,多想一层,多走一步,构筑“司法救助+”办案模式,为其一家人解除了后顾之忧。
随着“叮咚”一声提示音,一条新的司法救助线索被推送至忻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的专用电脑上。过去,“线索堵”是限制司法救助工作的主要因素,即使检察官有心挖掘也绝非一日之功,而今大数据思维提供破局之法,实现了战略布局上的“弯道超车”。
记者采访了解到,忻州市检察院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针对贫困落后地区案件被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救济陷入困境,有可能激发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实际情况,院分管领导组建数字控申团队,花大力气向大数据要生产力,争取到省检察院和忻州师范学院的法律、技术联合支持,研发出“司法救助线索发现数据模型”。
该模型从司法救助规范性文件、司法政策出发,严密制定司法救助线索围界,全面收集社会层面困难人群信息,通过数据分析方法、数据优先分级,最终过滤出司法救助线索库。吕某渊司法救助案就是大数据赋能司法救助的第一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典型案例。
在这起案件中,还未成年的被救助人吕某渊,其父亲去世、母亲因家境困难出走,后吕某渊与姐姐妹妹3人由姑姑吕某伴抚养、供学。案发当日,吕某伴之子邓某华带3人到一处湖泊冰面上玩耍,不料冰面塌陷,轿车掉入水中,致吕某渊的姐姐妹妹死亡。案发后,吕某渊仍生活在姑姑家中,生活条件较为困难。
“由模型推送,为我们节约了大量时间,针对性也更强了。”案件承办检察官回忆起办案过程,对科技带来的改变啧啧称赞,“面对当时的情况,我们将司法救助从‘依申请’的被动救助转变为‘察实情’的主动履职,快办快结,在一个月内就将4.5748万元救助金发放到位,有效解决了他的实际困难。”
司法救助不仅体现在一笔笔救助金上,还体现在切实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深远意义上,以大数据赋能司法救助“小支点”,更是撬动了社会治理“大格局”。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通过使用该模型,忻州市检察院今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8件108人,发放64.2万元,今年上半年办理案件量就超过了去年全年办理的总数。该模型还获得了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模型竞赛二等奖,被省检察院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全国数字竞赛。
今后,忻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能动履职,努力为平安忻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杨锐 关振瑛 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