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7000元就能从普通班调到重点班,各位家长,你们心动吗?望子成龙的父母都希望孩子能上最好的学校,进最优的班级。然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正是利用家长们的这种心理,屡屡行骗并得手。近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利用办理重点班为由行骗的案件。
2022年9月初,小王通过檀某向被告人岳某咨询学校内学生调班事宜,岳某谎称有能力帮小王将其孩子从忻州市某中学的普通班调到重点班,并通过微信收款码收取小王钱款7000元。
转眼就到了开学的日子,小王带孩子去学校报到时,却发现孩子所在班级并未发生变动。再次拨打岳某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小王这才发觉被骗。原来,岳某得款后,并未将钱款用于调班事宜,而用于了个人花销。今年3月,被告人岳某退还小王7000元,小王出具了谅解书。此后,经忻府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忻府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于5月17日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建议对岳某适用社区矫正。
忻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款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忻府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岳某在案发后退还全部钱款,小王出具谅解书。被告人岳某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过程中亦当庭认罪,可对其从轻处罚。结合忻府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的调查评估意见书,对被告人岳某可适用缓刑。依法判决被告人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判后,岳某以原判罚金过重为由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为了能让孩子进好学校、到好班级,家长不免会找门路、托关系,也因此给了骗子可乘之机。
法官提醒,家长在办理入学、升学等事宜时,一定要关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官方信息,并通过正规途径和流程办理,切勿心存侥幸,更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关系”,也不要因心情急切而被有心之人利用,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同时,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通过言传身教告诉子女,唯有靠自身努力,认真学习,才能成长成才。
本报记者郭海荣 赵丽 通讯员李佳妮